近日,漳州市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从5月16日起,漳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
发表于:2022-05-23 08:04:19
三是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
发表于:2022-04-13 14:33:1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导意见》,从4月1日起实施。根据《指导意见》
发表于:2022-03-31 2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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