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将征收新华区鞠官屯、孙庄子、万庄子、芦家园4村土地共57 9395公顷(合869 0925亩),批准用途为公
发表于:2023-01-18 1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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